包头市征地补偿标准
包头市征地补偿主要采用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1、最新政策依据
2024年5月15日发布的《关于公布包头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配比例的通知》是当前执行的核心文件,明确补偿标准依据土地类型、区片等级综合评定。
政策强调同地同价原则,确保补偿公平性,并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农牧民生活保障等因素。
2、补偿标准示例
以青山区兴胜窑子村为例:区片综合地价级别为VI级,基准为5万元/亩,实际执行按5.5万元/亩补偿(2023年案例)。
青苗、地上附着物等其他补偿标准需结合具体项目评估,文件要求补偿不低于现行标准。
3、安置方式
货币补偿: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按比例分配,保障被征地农牧民生活水平。
社会保障安置:如青山区案例中,将29名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预缴费用148.6万元至社保专户。
4、实施主体
各旗县区政府负责具体执行,需确保补偿标准与文件一致。例如,稀土高新区管委会、昆区等区域的征收工作由市或区级政府分级管理。
重要提示:具体区片地价需查询包头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文件或咨询属地自然资源部门。涉及房屋征收的补偿规则可参考包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法律依据 包头市征地补偿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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