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占著作权的规定有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独占著作权的规定有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著作权法就是管那些搞文学、文艺、科技创作者的事,调整他们因为创作作品引起的各种乱七八糟的关系。
这个法主要关注的是两伙人,就是作者和传播者,或者说就是作者跟读者啦,传播者跟读者啦,还有作者和社会的关系咯。
这个著作权法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保护作者的权益,让他们有动力去创造更多的好东西出来,增强我们自己的文化实力嘛。
为此,很多国家都立法明确了哪些作品可以受到保护、谁有权享有以及版权的有效期啊,版权怎么用啊,另外还说了一下侵犯版权该负什么法律责任之类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著作权与什么是邻接权
著作权中的邻接权,亦被称之为作品传播者权,系指与著作权相毗连之权利,即作品传播者对自身在传播作品中所付出的创造性劳动以及投入所享受的权利。
依据我国的现行规定,邻接权实际上是在作品传播环节中衍生出的权益。
在作品问世之后,必须经过社会公众的传播推广,而传播者在此过程中所进行的创造性劳动,理应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
传播者因传播作品而产生的诸多权益便被归类为著作权的邻接权范畴。
邻接权与著作权之间具有紧密的关联性,但同时作为著作权的补充,它又独立于著作权之外。
在我国,邻接权主要涵盖了出版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权利、录音制作者的权利、电视台对于其制作的非作品性质的电视节目所享有的权利,以及广播电台的相关权利等多个方面。
三、在改编作品过程中,如何有效行使著作权的关键注意事项
改编作品的过程中,咱们得记住一件事啊,那就是这个改编行为必须得到原作版权所有者的许可才行。
所谓改编权呢,其实就是说把那个原来的东西稍微改动一下,搞出个全新的来。
这个权力呢,你可以自己用,也可以拿出去给别人用。
但是,没经过人家原作版权所有者允许的话,这种改编可就违法啦。
2、接下来再聊聊改编后的作品著作权归谁吧。
别看这玩意儿是你搞出来的,但是你的使用权可是受到了限制。
因为改编的作品其实是借用和学习原作的内容和表达方式弄出来的,里面肯定包含了原作者辛辛苦苦创造出来的智慧结晶呀,所以说,任何人在使用改编作品的同时,也必须承认他们是用了原作品的劲头。
所以,改编作品的这位“主人”使用著作权的时候可得小心点儿,不能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才行。
那么,如果想要使用改编作品的财产权呢.只有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才能不经过原作版权所有者的同意,不然就是侵犯了人家的权益咯。
当然啦,改编作品里面也是有改编作者的劳动成果的嘛,他自然应该享有着自己的著作权。
只不过呢,想要使用这个财产性的权利,还是得先问问原作版权所有者同不同意,只要他们点头答应了,署名权、作品完整权啥的都可以照常使用。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陈彤在跟玫瑰影视签合同之前,能够好好地查查她拿到的授权到底是怎么回事,那她应该就能预料到出版改编作品可能会带来什么后果了。
3、最后再来谈谈出版商、表演者还有录音录像制作这些人要使用改编作品的话,得怎么办吧。
他们得先拿到两个许可证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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