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单位给职工预分房协议能办房产证吗?
一、20年前单位给职工预分房协议能办房产证吗?
在我国特定时期所推行的单位分配房屋制度,亦被称为福利分房,此尊崇的分房方式于1998年起便在全国范围内宣告终止实施。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登记注册过的房产不得予以转让。
单位所分配之房产乃公共住房产权性质,售卖时的定价遵循以房源建设成本为基准的原则进行核算,故而当职工购买之后,所有权即转至职工作有。
此类公共住房需在持有五年以上方能被允许进行公开买卖交易。
由于此项出售之政策性特性以及旨在惠及职工之福利性质,使得其售价相较于现如今普遍存在的来讲,可能并无房价大幅增值的可能性。
在此之外,本篇文章还对福利房、商品房等概念进行了更为详尽和全面的解读和说明。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集体性质的是不能在土地性质未变更性质之前进行买卖的,相应的在该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也无法进行买卖或转让,因此也就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二、房产证没发可以去吗?
尚未办理完成房产证书的物业同样具备办理公证实务之可能性,然而,该等业务仅能针对相关交易行为予以公证,而无法对房屋的相应法律地位进行全面公证。
三、夫妻一方已故,需要什么手续
若夫妻一方不幸离世,则需按以下步骤完成手续:首先前往房屋所在地区的公证机关进行继承公证;随后,至房地产测量部门申请房屋面积测量或转移绘制手续;携带所需资料(包括、婚姻关系证明文件、文件、房地产权利证书、继承公证文书和房屋测绘证明)进入房地产交易所进行继承登记申请;人员接件后给予回执,审批通过后颁发变更产权人为逝者的新房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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