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住宅用地是安置房吗
一、二类住宅用地是安置房吗
值得一提的是,第二类别住宅用地并不仅仅局限于安置房的建造。
在城市规划阶段,将特定区域划归为第二类别住宅用地,其主要用途在于建造各类常见的住宅建筑,如商品住宅楼、经济适用房以及有限制价格的房产等等。
而安置房则是政府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城市改造和土地征用时,为被人员所提供的居住福利设施,这种房屋也有可能坐落于第二类住宅用地之上。
我们必须注意到,并非所有设立在第二类别住宅用地上的建筑都属于安置房范畴。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安置房可以过户给亲属吗
关于安置房能否将其所有权合法有效地转让至亲属手中,这主要取决于特定地区的相关以及该类房产的基本属性。
普遍来讲,倘若这类房屋源于政府为了实现公众利益而实施的征地行为及对此给予被征用土地者的适当补偿,那么此类房产在转让方面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举例而言,为保证权益不受影响,可能需要达到一定的居住年限或者提前履行完与之相关的税费义务之后,方可正式展开过户程序。
反之,若此安置房属于具有自由买卖权利的商品房范畴内,那么向亲友转移所有权通常是合规可行的,但是依然要依照既定流程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三、安置房可以吗
安置房产证可经过公证。
公正即指由公证机构依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来证明某类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或者法律文书的真实性以及合法性的活动。
尽管安置房作为政府专为拆迁户提供的住宅项目,其产权属性或许与普通的商品住宅存在差异,然而依然有权利进行公证操作。
借助公证制度,我们可以清晰界定安置房的产权所属以及交易条件等法律事实,从而为将来涉及到的交易和继承事宜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在申请公证过程中,当事人需携带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件、安置房凭证以及交易合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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