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安置房还是小产权房
一、选择安置房还是小产权房
安置房和小产权房有很大区别,各有利弊。
从合法性和权益保障角度看,安置房通常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后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的房屋,一般有合法的手续,能等产权证明,权益受到较好的法律保护。而小产权房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购买小产权房存在较多法律风险,例如无法合法办理产权登记,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从价格方面考虑,小产权房往往价格较低,这对一些经济实力有限的人可能有吸引力。但由于其缺乏合法产权保障,后续可能面临诸如归属等复杂问题。而安置房虽然在一些情况下也可能有价格优势,但相对来说更安全可靠。
综上所述,如果追求合法权益的保障、稳定的居住环境和房屋产权的可流转性,安置房是更好的选择;如果仅仅考虑短期居住且能承担小产权房带来的各种风险,才可以考虑小产权房。但总体而言,不建议选择小产权房。
二、还是划拨
安置房如果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在买卖时会有一些特殊规定和限制。
如果是划拨土地上的安置房买卖,首先,在转让前需要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其次,可能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将划拨土地转变为出让土地性质后,才可以进行合法的买卖交易。如果未经审批和补缴土地出让金就私自买卖,这种交易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并且可能面临一系列法律风险,比如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产生时,卖方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等。此外,不同地区对于划拨土地上安置房买卖的具体政策和程序可能存在差异,需要按照当地的规定来执行。
三、安置房属于债权还是物权
安置房既涉及债权也涉及物权。
从债权角度看,在安置房取得过程中往往基于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这一协议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的体现,被拆迁人基于该协议享有要求拆迁人交付安置房等权利,拆迁人则负有履行交付等义务。
从物权角度而言,当被拆迁人依法取得安置房的产权登记后,就拥有了对安置房的物权。物权包括所有权等权利,此时被拆迁人可以对安置房依法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如果安置房尚未进行产权登记,在符合一定条件下,被拆迁人也可能基于事实行为享有对安置房的准物权性质的权益,例如合法占有、使用等权益,但这种权益的完整物权性还需通过登记予以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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