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的产权属于谁有
一、安置房的产权属于谁有
安置房的产权归属情况较为复杂,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如果被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之前取得的,安置房为个人财产。这是因为在婚后的转化形式,只要能证明原房屋产权情况,安置房产权依然归原所有人。
(二)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登记之后取得的,若房的差价是以出资结清的,此种情况下,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对房产进行投资取得的收益等属于共同财产。
(三)如果被拆迁房是公房,安置协议中考虑了同住人的因素,那么安置房归取得公房承租权一方所有,但应当给予共同居住人一定的经济补偿;若没有考虑同住人因素,则安置房属于承租人和同住人共有。
总之,安置房产权归属要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取得时间以及出资情况等来确定。
二、二手安置房有证吗
福州二手安置房是否有证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部分福州二手安置房有证。如果该安置房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竣工验收备案、规划验收、土地核验等手续,并且缴纳了相费等,是可以的。在这种情况下,其在二手交易时就有合法的产权证书。
(二)也存在无证的情况。有些安置房可能因为存在一些遗留问题,比如建设手续不全、未完成相关验收、未缴纳足额等,导致暂时无法办理房产证。这种情况下的二手安置房没有合法的产权证书,交易存在较大风险,如无法正常过户、可能面临产权纠纷等。
三、安置房是否房
安置房不是共有产权房。
从概念上讲,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它主要是对被拆迁人的一种实物补偿形式。
而共有产权房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以较低的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房屋产权。
从产权获取方式来看,安置房是基于拆迁安置补偿关系取得,被安置人往往享有完整产权(部分地区可能有限制上市交易期限等规定)。共有产权房则是按规定申请并购买相应份额的产权,购房者和政府按约定比例共有产权。
从目的和面向对象来看,安置房主要针对被拆迁户,共有产权房更多是面向住房困难群体等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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