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买卖能不能到公证处公证吗
一、小产权房买卖能不能到公证处公证吗
小产权房买卖不能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其一,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存在问题。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土地征收手续及产权登记,其产权并未得到国家法律的充分认可。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不得随意流转用于非农业建设和房地产开发。
其二,公证处的公证需要有合法的基础和依据。由于小产权房的交易违反了相关土地管理和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具备合法的交易前提,公证处不会对这类存在明显违法风险的交易行为进行公证。
其三,公证的目的是确保交易行为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小产权房买卖因涉及诸多法律障碍和风险,如可能面临无法保障、产权纠纷难以解决等问题,无法达到公证的要求和标准。
总之,小产权房买卖因自身的违法性和产权不明晰等问题,不能在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三手小产权房是否可以再次买卖呢
小产权房,无论几手,通常都是不可以再次买卖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
一方面,小产权房的交易违反了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是有严格限制的,不能随意流转用于开发和买卖,其流转范围一般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三手小产权房的买卖,同样突破了这一限制,难以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另一方面,购买三手小产权房存在诸多风险。比如,因无法办理合法的产权登记手续,购房者的权益难以保障,在遇到、继承等问题时,容易引发纠纷,且难以通过法律途径有效解决。
总之,三手小产权房不可以再次买卖,为避免自身权益受损,购房者应谨慎选择,远离小产权房交易。
三、什么叫小产权房呢什么又是大产权房呢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存在诸多风险,比如无法进行合法的抵押、转让等,遇到拆迁等情况时,购房者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
大产权房即“商品房”,是指由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屋。开发商在取得土地时通过出让方式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房屋建设符合相关规划和建设要求,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购房者可依法取得由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证,对房屋拥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能在市场上自由交易、抵押、继承等,其权益受法律的有效保护。总之,大产权房与小产权房在产权归属、合法性及权益保障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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