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证户主是唯一产权人怎么办
宅基地证户主被认定为唯一产权人,需分情况来看待和处理。
若该认定与实际情况相符,即宅基地的取得、使用等权益确实仅归户主一人享有,不存在其他共有人的情况,那么这种认定是合理合法的。在后续涉及宅基地的使用、流转等相关事务中,户主可依法依规独立行使相关权利,如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宅基地上房屋的翻建等。
然而,若实际上存在其他共有人,比如家庭成员对宅基地的取得及房屋建设等有贡献,但未被登记为产权人,这种情况下,相关共有人可通过一定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一般可先尝试与户主协商,要求对产权进行更正登记;若协商不成,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出资证明、参与建设的证明等,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通过司法途径,申请对宅基地产权进行重新认定,以保障自身合法的产权份额。
二、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吗
农村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上房屋,但对宅基地本身不能直接继承。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宅基地所有权归属。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村民仅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从所有权角度,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
二是房屋继承与。依据“地随房走”原则,农村户口的子女在继承父母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时,因房屋与宅基地不可分割,相应地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在房屋存续期间,子女可以合理使用宅基地。
三是房屋灭失后的情况。当继承的房屋自然坍塌、拆除等灭失后,由于房屋这一基础不存在了,子女就不再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将由村集体收回。
总之,农村户口子女对父母宅基地上房屋有,在房屋存在时可连带使用宅基地,但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且房屋灭失后宅基地使用权会丧失。
三、宅基地份子还能继承父母宅基地吗
宅基地本身不能被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依法继承。
从宅基地的性质来看,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户仅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当农户家庭成员去世后,宅基地使用权并非遗产,不能直接由子女继承。不过,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如果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有房屋,子女作为人可以继承房屋的所有权。由于房屋与宅基地不可分割,在继承房屋的同时,也就相应取得了该宅基地的使用权,直至房屋自然灭失。
例如,父母在宅基地上建造了一栋房屋,子女继承该房屋后,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但如果房屋因年久失修等原因倒塌、灭失后,宅基地的使用权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子女不能再继续使用该宅基地。
总之,宅基地份子不能单纯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但可因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获得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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