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4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手续
一、门面房4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手续
门面房40年产权到期后,通常可按以下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一是自动续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者可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若符合相关规划和要求,会批准自动续期。
二是补缴土地出让金。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的补缴标准通常会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和市场情况来确定。
三是申请登记。在完成续期手续和补缴土地出让金后,需向部门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提交相关材料,如明、原产权证书、续期批准文件、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等。登记部门审核通过后,会为权利人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以确认其继续合法拥有该门面房的产权。
二、房屋产权登记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房屋产权登记的诉讼时效计算,需根据不同情况确定:
其一,若因房屋产权登记引发的是不动产物权确认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因为物权确认是对物权归属及内容的确认,其权利本身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无论经过多长时间,当事人均可主张确认物权。
其二,若涉及因房屋产权登记产生的债权纠纷,比如因登记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要求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等情况,则适用一般诉讼时效。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产权还没有下来可以买卖吗
安置房产权未下来时,一般不建议进行买卖,不过从法律角度分析,其买卖行为存在一定的复杂性。
一方面,在产权未下来时,安置房的所有权归属尚不明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没有产权登记,买卖双方无法完成合法的产权过户手续,这可能导致后续一系列的纠纷。
另一方面,虽然存在买卖风险,但现实中仍有此类交易发生。如果双方签订了,该合同在双方自愿、平等且不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一般是有效的。但这种有效仅具有债权效力,无法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例如,卖方可能在产权下来后反悔,将房屋另行出售给他人并完成过户,此时原买方只能依据合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而无法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
综上,购买产权未下来的安置房存在较大风险,需谨慎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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