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协议的房子产权归谁所有
一、动迁协议的房子产权归谁所有
动迁协议的房子产权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来说,若动迁协议明确约定了房屋产权的归属方,通常以协议为准,该方即拥有房屋产权。
如果动迁协议中未明确提及产权归属,通常情况下,动迁安置的房屋产权归被拆迁人所有。被拆迁人是指其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的原房屋所有权人。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存在共有产权人,动迁协议的房屋产权可能需要根据共有产权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归属。例如,按份共有产权人按各自的份额享有产权,共同共有产权人则共同享有产权。
总之,动迁协议的房子产权归属要依据动迁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和产权情况来综合判断。
二、报建两层建三层会被拆吗
一般情况下,报建两层却建三层属于违规建设行为,可能会面临被拆除的风险。从法律角度来看,报建是建设项目的法定程序,应按照批准的规划和设计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建筑层数,违反了城乡规划等相关。
然而,具体是否会被拆除以及拆除的处理方式,还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比如建设的时间、当地的管理政策、是否对公共安全等造成严重影响等。如果是在早期建设管理不严格时期建设的,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整改期限或其他处理方式;但如果是在明确要求严格执行报建制度之后建设的,被拆除的可能性较大。
总之,报建两层建三层属于违规行为,存在被拆除的可能,但最终结果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三、安置费能吗
安置费通常是不能直接贷款的。安置费是对因征地等原因而给予被征地农民或拆迁户的补偿费用,其主要用途是用于被安置人员的生活安置等方面,具有特定的指向性和用途限制。
一般来说,金融机构在进行贷款审批时,会考虑贷款的安全性、还款来源的稳定性等因素。安置费本身并非一种可作为稳定还款来源的资产,且其用途已被限定,不符合贷款的基本要求。
然而,如果安置费的领取人有其他符合贷款条件的资产或收入来源,并且能够提供足够的担保或抵押,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可以通过组合贷款等方式获得一定额度的贷款,但这并非以安置费本身作为贷款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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