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父母名字一方已故怎么办?
一、房产证上父母名字一方已故怎么办
房产证上父母一方名字已故,需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确定房屋性质。若为,房屋一半份额归在世一方,另一半为已故方遗产。若为已故方个人财产,则全部作为遗产。
其次,明确继承人范围。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若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再者,办理继承手续。所有继承人需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提交被继承人、房产证、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公证机构对继承人身份、及遗产范围核实后,出具公证书。
最后,房产过户。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经审核无误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将房屋登记在继承人名下。若继承人对遗产分割有争议,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诉讼解决,凭生效判决办理房产过户。
二、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在拆迁中仅有土地证而无房产证的情况,需区分不同情形处理。
若房屋建设合法依规,只是因历史遗留等原因未及时,通常不影响。只要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房屋的合法来源,如建设审批文件、土地出让合同等,可与有证房屋一样,依据相关拆迁政策获得合理补偿。补偿范围涵盖房屋价值、搬迁安置等费用。
若房屋属于未经审批私自建造,属于违法建筑。但部分地区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历史违建,如建造时间较早、用于自住且无其他住房等,会制定特殊政策,给予适当补偿或安置。不过,若经认定确实为违法建筑且不符合特殊政策,可能无法获得房屋价值补偿,但因拆迁造成的搬迁等合理费用,仍可能得到一定补偿。
建议及时与拆迁部门沟通,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必要时可寻求专业律师帮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拆迁房子没有房产证能公证赠与么
没有房产证的拆迁房能否公证赠与,需分情况看待。
若拆迁房因一些合理原因暂时未取得房产证,但相关权益清晰明确,且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房屋归属及赠与双方真实意愿,部分公证处可能会受理并进行公证。不过,公证主要是对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并不代表能改变房屋产权状态。
若拆迁房存在产权争议,或根本无法确定合法权益归属,公证处通常不会受理公证申请。因为公证需以事实清楚、合法合规为前提,对于产权不明的房屋进行赠与公证,可能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也不符合公证的要求。
即便公证赠与完成,后续取得房产证时,仍需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将房屋过户至受赠人名下,受赠人才真正取得完整的房屋产权。总之,没有房产证的拆迁房公证赠与存在不确定性,要根据房屋实际情况及公证处规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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