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楼业主维权条件
一、烂尾楼业主维权条件
若您不幸购得烂尾楼盘,可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反击:
(1)开发商逾期交付即为违约,您有权依据合同规定,向开发商索取应承担之违约金。
通常情况下,购房合同中会明确违约责任与返还房款等事宜;
(2)如开发商逾期过久或在您发出催告三个月后仍未交付,您即可凭据相应条款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需全额退款同时支付。
然而,当你得知开发商濒临破产时,并不适宜马上解除合同,以免在解除后开发商无能力偿还房款,使您陷入失财困扰。
《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根据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烂尾楼怎么维权
在购屋遭受烂尾风险时,消费者应充分掌握自我权益及法律救济途径。
依照,房开商有责任按时保质把已满足交收标准之交付业主。
一旦逾期,需承担违约责任。
故遇此类情况,消费者可采取如下策略:首先,迅速联系房开商共同商讨问题,查证事实和原由,并敦促房开提出解决方案;若沟通无效,可向地方房地产管理机构投诉,请求介入调节或调和;若问题仍未解决,可通过法庭诉讼维护权益。
在举证阶段,需提供齐全的证据,例如购房协议、付款文书、房开违约条款等。
经过司法审查,将裁决房开承担对应的违约职责。
在此过程中,请务必妥善保管所有相关证据文件,严格遵守法律程序,防止因不当操作引发更多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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