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烂尾楼怎么维权
一、烂尾楼怎么维权
若购买的房屋成为烂尾楼,请务必明确您的合法权益和可行的法律途径。
依据相关法令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应于约定期限内将符合交房条件的交付至买方手中。
如未能按时交付,须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面对这一困境,买方可采取如下举措:第一步,与开发商沟通并商议,探明具体缘由及解决策略;若谈判无效,可向当地房地产监管机构投诉,请求其介入调解或协助排解纠纷;若问题仍未得到解决,便需通过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为提高胜诉几率,在提起诉讼前应准备充分的证据,包含、支付证明以及开发商的违约证据等。
一旦涉讼,会对此标的进行评审,裁定开发商履行相应的错误义务。
在此过程中,各位购房者务必要保持相关证据完整,遵守法律程序,切勿因不当作为引致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烂尾楼破产
有关住宅型建筑工程项目逾期未交付纠纷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金额因其纠纷涉及范围和金额各异而难以准确确定。
然而,根据国家规定,受理费是按标的额大小来计算的,标的额越大则受理费越高。
以一般情况来看,如果标的额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话,每宗案例只须支付50元;若标的额大于10,000元且小于等于1,00,000元,则需按照1/40=0.025的比例支付诉讼费用;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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