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领房产证怎么办理手续
一、延期领怎么办理手续
在房地产交易环节中,倘若不幸遭遇开发商施行所谓的"一房二卖"策略的话,尊贵的业主们有权向购房者提出合理的索赔或者是解除先前签署过的合同协议,同时也能够追回已经支付出去的所有购房款项以及合乎情理的附加利息部分。除此之外,业主们同样有权利要求开发商支付数额不超出已经支付购房款项一倍的那笔。进一步说,如果我们面临合同签定后,卖方却再次将同一物业转让给了其他第三方这样的情况发生,使得原本预定的买卖合同要实现的目标变得遥不可及为止;那么在此情形之下,未能购得该物业的业主们就可以依据相关,正式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要求返还之前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关的利息部分、提出赔偿要求等合法权益,并且还有权向卖方索取赔偿责任,而这种赔偿责任的额度不应超过其已经支付购房款的双倍金额。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二、什么情况下房产证延期了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须以依法进行的为依据。如果未能及时办理或未曾,这便意味着尚未完成登记手续,购房者也无法被视为该房产在法律层面上的所有人。唯有当您成功获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之后,方能真正享有对所购屋的所有权,进而得以自由地行使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处分权等各项权益。在此提醒您,延迟办理房产证可能会带来一些潜在的风险,以下是详细说明: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确立必须以完成登记为前提条件,若未能办理房产证,则意味着尚未完成登记程序,此时可能面临卖方一房多售的风险。回顾过往房地产登记的实践经验,我们发现,如若在办理过程中出现资料丢失且开发商已退出房地产市场的情况,那么补办相关资料将变得相当繁琐,无疑给后续办理房产证增添了诸多困难。倘若在这段时间内您有出售房屋的需求,由于房产证尚未办理完毕,因此无法进行交易;即便当事人已经成功办理了房产证,但若房产证有效期不满五年,仍需全额缴纳经费,从而导致过户税费大幅提高,这无疑将直接影响到房屋出售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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