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领房产证怎么办理
一、延期领房产证怎么办理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开发商须于商品房交付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办理房屋产权所需的相关资料。若开发商逾期递交此类资料,导致购买者无法按照约定或法定期限获得房产证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
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房产证能延期去办吗
依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之第34条,开发企业须于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向所属地房地产行政部门提交相关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资料。若因开发企业逾期提交导致购房者无法按照约定或规定期限获得房屋所有权证,则开发企业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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