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见安置房虚假宣传怎么处罚
一、虚假宣传怎么处罚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真实意愿达成的房屋买卖协议,只要经过双方签字、盖章或者达到双方事先约定的生效条件,便可依法正式生效。
我国《》第五百零二条明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合同需要办理批准等手续才能生效,那么就必须按照这些规定执行。
即使没有办理批准等手续,也不会影响到合同中关于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对于那些应该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如果他们未能履行相应的义务,对方有权请求他们承担违反该义务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二、虚假宣传如何处罚
若您因为开发商提供的虚假宣传而遭受经济损失,我们会依据您实际所承受的损失给予相应的赔偿。但当实际损失不易量化时,将以行为人在侵权事件中所获取到的利益为参考确认额。假如您不幸遭遇欺诈行为,我们建议您参照与房地产签订的原始合同,根据其中规定的条款寻求违约赔偿。若房产商或相关责任人对该合同予以否认,拒不承担先前的责任;或者表面上安抚您,实际上却采取拖延战术,试图通过长期消耗来逃避责任。在此情况下,您完全有权利向当地的房管部门提出投诉。
在投诉前请务必准备充分的相关证据,以便支持您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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