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如何维权
一、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如何维权
1.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当房屋主要结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如地基、承重墙等,威胁到居住安全,应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在交房时,开发商若未经验收入住或验收不合格,买方有权拒绝接收,逾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若交房期过了仍未通过验收,买方有权并索赔。房屋交付后主体结构检验不合格,买方有权利要求退房并追究开发商的赔偿责任。
2.房屋质量问题对居住使用产生严重影响。若房屋存在重大质保瑕疵,买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如开发商拒不整改或拖延至合理期限后仍未整改,买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修复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同时买方还可根据合同约定索要逾期交房违约金。若经过修复仍存问题或无法修复,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3.房屋存在一般性质量缺陷或瑕疵。非主体结构问题且未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情况下,开发商需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修复并赔偿相关损失。在此情况下,买方通常无权以质量瑕疵为由拒绝接收房屋,也不可直接要求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百一十五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二、造成房屋质量问题怎么办
若房产存在质量问题,可按照以下步骤解决:在保质期限内应先由开发商承担责任进行修复;如已超过保修期限,可向业委会或物业管理机构反馈,申请赔偿;通常情况下,该责任由房屋所有者承担;对于因楼上楼下装修或使用导致的问题,一般由相关住户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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