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延履行期间债务指是什么
一、迟延履行期间债务指是什么
延迟履行期乃指当事人未按时履行义务的期间,《法》对此做出明确规定(第232条):若被执行人未依判决、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件规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需双倍支付逾期履行期间的利息;反之,如其未能履行其他义务,亦应支付迟延履行金。此乃人民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承担迟延履行责任的基本法律依据。在计算延迟履行期的基础时,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以判决生效日为起点;以判决书载明的日期为准;以申请执行日为起算点;以执行通知书送达日为起算点;以及以执行通知书所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为起算点。
《民事诉讼法》第232条
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这是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对被执行人承担迟延履行责任的基本法律规定。
二、经济纠纷判决后可以卖房吗
凭借法院判决书即可出售房屋。一旦胜诉且判决文书生效,当事人可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开具协助执行公函,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构变卖房产。作为产权所有者,有权对自身的不动产或动产进行合法处置,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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