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需要找律师吗
一、需要吗
涉及一房二卖行为,需审查卖方是否有非法侵占意图,若构成则判定为刑事责任;反之则属于民事案件,当事人有权至提起诉讼。
首先,若卖家分别与两类不同买家签订合同,且已向后者履行义务、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由此可认定两次均合法有效。由于标的房屋已经归属他人,无法继续执行已定合同,故此情况下无需,合同债务转变为损害赔偿责任。
其次,若卖家先将房屋出售给前任买家并办理产权过户登记,随后又与后任买家签订相同房屋的。在此情况下,由于房屋产权已过户至前任买家名下,卖家不再拥有房屋所有权,因此属于出让他人财产。
最后,针对两次交易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情况,房屋所有权仍归卖家所有,两位买家均未获得房屋所有权。登记机构应优先受理前任买家的登记申请,法院亦可裁决强制卖家履行前一份合同,敦促其尽快办理登记手续。
《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在未解除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的,应予支持。
二、一房二卖怎样维权
如出卖方为开发商,依据《解释》买方有权追索已付款项及利息,同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且赔偿额最高不得超出已支付购房款之一倍。
若开发商与他人恶意串通,其与第三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将被判定无效。而在出卖方为二手房主时,则应遵循《》相关规定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守约方可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但不可请求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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