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纠纷运用哪些法律规定
一、房屋质量纠纷运用哪些法律规定
房屋质量方面,我国主要遵循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两大。具体而言,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商需对其出售的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至于保修范围、期限及责任等事项,双方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修期自交房日开始计算。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有如下几种: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所谓不合格,应指房屋末能通过验收或经核验被认定为不符合质量要求,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
(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这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等。
(三)其他质量问题。如房屋潘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
二、新房子漏水质量问题去哪投诉
若有房屋质量投诉状况,请联系房地产质量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该局下设质量监督站,主要职责为核查房屋质量问题。您可以向质监站提出投诉申请,以期获得快速响应与解决方案。一旦收到相关资料,他们将立即展开深入调查,针对开发商的违规行为作出赔偿措施及决定。
如涉及房屋结构安全性问题,业主可自行委托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所得结果可作为民事赔偿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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