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名字离婚怎么办
一、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名字离婚怎么办
关于房子这事儿啊,如果房产证上只写了你和你爱人中的某一个的名字,但是实际上这个房子是你俩的共有财产的话,那么离婚的时候呢,你们两个就得先坐下来谈谈怎么分这个财产啦!如果谈崩了,那就只能请来帮忙了,他们会根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保护孩子、妻子以及没有犯过错的那一方的利益为主,做出最后的判决哦!如果说这个房子是你在前自己买的或者你们曾经明确表示这个房子是归你一人所有的,那么离婚的时候就不用把它拿出来讨论怎么分了。
所以,我们不能光看房产证上的名字,还得结合其他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来看待这个问题嘛!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婚后用还贷,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购房时登记我名字,也归我了,还需要过户吗
的时候把它记在你的名字里头,离婚协议里头还特地说清楚了房子是你的,这样一来,这个房子的所有权就基本明朗了。
但是呢,要是离婚协议里头没具体说到房子转手给谁的那事儿,或者你心里老是觉得不踏实,想要更保险些,那换个角度来看,办过户手续或许会让人感觉更放心。
这样做的话,就能把房子的大红本换成你一个人的名字,你的权利也就得到法律上更加清晰的保护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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