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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过户是否必须公证

一、继承过户是否必须公证

1、法定方式继承房屋的,没有规定一定要公证,是否申请公证,由继承人自行决定。

继承过户是否必须公证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五条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百一十一条 【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二、人顺序是怎样的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1、配偶。合法的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父母。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关系的继父母。

3、子女。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4、进了主要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不关有没有,只要尽了主要的义务,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

6、人。代替自己的父母参加继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7、胎儿。胎儿的父亲死亡的,应给胎儿保留应继承的份额,如果出生的时候是个死体,该保留份额则由父亲的继承人继承。

(二)第二继承人

1、兄弟姐妹。

2、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但是孙子孙女的父母先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的,孙子孙女不能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只能以代为继承人的身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法定方式继承房屋的情况下并没有规定一定要公证,是否申请公证一般是由继承人自行决定的,进行公证的时候需要带上相关证件材料,希望大家明白。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咨询合飞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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