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卖方死亡没过户能过户吗
一、房屋卖方死亡没过户能过户吗
首先,应考虑该房产是否属于已婚夫妇双方共有的财产。
若是如此,根据相关,此房产中的一部分应归属其合法妻子,并且其余产权应由死者配偶、子女及父母等合法继承人为受益人进行妥善分配和继承。
在此情况下,只要其他合法继承人明确表示同意将其份额过户至其中一名受益人名下,即可以前往当地机构公正相关事宜;然而若合法继承人之间对此存在异议或不愿意配合,则需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接着,若这栋房产在死者生前已经被出售给了其他人,且未完成正式的产权过户手续,那么,我们只能依据买卖合同纠纷为依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死者的所有法定继承人都作为被告,请求他们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尽快完成房产的过户手续。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材料、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产权到期了房子不能过户吗
当合同期满之后,该房屋将会被视为无主财产,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地方政府进行处理。
而则是指国家依法将土地资源提供给各类组织、机构以及个人所享有的一种使用权益,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家作为土地的唯一拥有者,其土地属于全民所有。
土地使用权在出让过程中,根据开发用途的差异,可以划分为多种不同的期限结构,其中民宅用地的使用权年限设定最高为七十年,工业用建筑用地以及综合类用地的使用权年限最高为五十年,商业性建筑用地的使用权年限最高则为四十年。
然而,对于"到期后房子归谁?"这个问题,实则涉及到两个方面的概念,分别为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以及房屋所有权的期限;对于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的区分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屋产权应为永久性权利,并不存在任何时间上的限制,只要该房产未遭受严重损坏或消失,所有权人便可持续享有此项权益。
众所周知,在书中,并不会对年限进行专门的记载,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却具备一定的期限设定。
国家采用土地有期出让制度,授权于使用者四十年、五十年、七十年等不同年限的土地使用权。
换言之,房屋的所有权始终属于所有权人,只要该建筑物未发生倒塌现象,无论经过多久,这种拥有都不受影响。
然而,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国家或集体所有,由于各具体项目所处的立项情况不同,国家对土地的使用期限也会有所区别。
三、房子过户需要本人去吗
在执行房产过户的程序中,必须要求产权持有人亲临各职能机构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或者通过房主人事委托他人代为履行此项职责,然而被委托者需出示经过公正机关审核确认的《委托公证书》方可代为办理有关事宜。
若受托人仅持有产权人的明原件,那么他便无法代表产权人完成过户手续。
因为当某位人士正式成为房屋所有权的持有人时,就意味着他们已经获得了相应的不动产权益。
而一旦实施房产过户行为,这些权益也将丧失其效力。
为了维护房屋所有权人的资产安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应确保产权人或经公正后的《委托公证书》所授权的代理人亲自出席现场,或由受托人凭《委托公证书》代表产权人签署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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