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世房子过户给儿子后还能将房子要回来吗
一、父母在世房子过户给儿子后还能将房子要回来吗
父母在世时将房子过户给儿子后能否要回房子,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房子过户是基于赠与关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父母作为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如果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权利已转移,一般不能随意撤销赠与要回房子。不过存在特殊情形时可以,例如儿子严重侵害父母或者父母的近亲属、对父母有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等,父母可以撤销赠与从而要回房子。
如果房子过户是基于关系,并且双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过户等所有法定程序,那么父母不能随意要回房子,除非儿子存在根本违约等符合条件的情形,例如儿子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款等,父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房子。
二、房屋过户要带什么资料
房屋过户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这是办理过户手续时必须填写的表格,用于登记房产转移相关信息。
2. 申请人身份证明。如果是个人,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若是单位,则需提供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
3. 房地产权利证书。例如等证明房屋产权所属的证书。
4. 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例如的补偿协议等,这在特定情况下会涉及。
5. 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因为如果房屋存在抵押情况,需要抵押权人同意房产过户相关事宜。
6. 人民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是在司法判决情况下涉及房屋过户的必备文件。
7. 房地产买卖合同书。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是证明交易存在的关键文件。
三、房子夫妻共有怎么过户给一方
如果房子是夫妻共有,要过户给一方,可按以下方式进行:
(一)协议方式
1. 夫妻双方需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该房屋归一方所有。这一协议应基于双方真实意愿,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2. 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婚内财产协议等相关资料到当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按照登记中心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资料进行审核。
(二)赠与方式
1. 夫妻一方将自己在房屋中的份额赠与另一方。需要双方签订赠与合同。
2. 同样要携带身份证、证、房产证、赠与合同等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登记,同时可能需要缴纳相费,如等,具体税费标准可咨询当务部门。
(三)判决或裁定方式
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或者裁定确定房屋归一方所有,可凭借生效的法律文书(判决书或裁定书)以及相关身份证明、房产证等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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