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想过户给亲人需要的手续
一、房子想过户给亲人需要的手续
将房子过户给亲人,常见方式及对应手续如下:
- 赠与过户:
- 签订。赠与人与受赠人需签订书面的房屋赠与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 办理公证。一般需到当地公证机构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公证费用按规定收取。
- 缴费。受赠人需缴纳等相费,税率按当地规定执行。
- 办理过户登记。双方携带、、赠与合同公证书等材料到房产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 买卖过户:
- 签订。双方签订正规的,约定房价、付款方式等条款。
- 缴纳税费。买卖双方需按规定缴纳契税、、等税费,具体税额根据房屋情况和当地政策而定。
- 办理过户登记。携带身份证、房产证、买卖合同等材料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完成产权变更。
- 继承过户(适用于特定亲人且符合继承条件):
- 办理继承公证。确定继承人后,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
- 提交材料过户。凭公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
二、
在海口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主要分为以下几种常见情况及相应流程:
买卖过户:
1. 签订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就房产交易达成一致,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 准备材料:包括身份证、本、(已婚)、房产证、等。
3. 申请登记:双方携带材料到海口当地的中心提出过户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材料。
4. 缴纳税费:根据房产情况,缴纳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
5. 审核发证:登记机构对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核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赠与过户:
1. 签订赠与合同: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书面赠与合同。
2. 办理公证:一般需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部分地区有此要求)。
3. 申请登记:携带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经审核通过后,缴纳相关税费(可能涉及契税等),领取新证。
继承过户:
需提供被继承人、(如有)、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先办理继承公证,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三、房产过户诉讼时效
房产过户纠纷的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
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比如,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了过户时间,但一方未按约定履行过户义务,另一方从约定过户时间届满之日起,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此时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导致、中止。中断情形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等,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中止则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没有法定代理人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若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虽仍可起诉,但对方可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若抗辩成立,权利人可能会面临败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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