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房主不配合过户打官司赢了?
一、回迁房房主不配合过户打官司赢了
若回迁房房主不配合过户,打官司胜诉后,接下来有一系列事项需妥善处理。
首先,凭借生效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或调解书,前往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向其提交相应法律文件以及办理过户所需的其他材料,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登记部门会依据法律规定和既定程序,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进而完成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使房屋产权正式转移至己方名下。
其次,倘若在执行过户过程中,原房主依旧设置障碍、拒绝配合,可向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多种强制手段,例如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直接办理过户,同时对原房主的不配合行为予以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拘留等,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以有效执行。
最后,在整个过程中,要妥善保存各类相关凭证、文件,包括判决书、办理过户的各项申请材料、缴费凭证等,这些文件对于证明房屋产权归属及整个过户过程的合法性、完整性具有重要意义。
二、还迁房卖方不过户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起诉还迁房卖方不过户,需准备以下几类关键证据:
一是房屋买卖相关证据。包括双方签订的,它明确了双方就还迁房买卖的具体权利义务,诸如房屋位置、价格、付款方式等重要内容,是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核心证据。若没有书面合同,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电子数据也可作为补充,用以证明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过一致的意思表示。
二是付款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条等,用以证明买方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转账记录能清晰显示资金的流向和金额,收条则直接表明卖方已收到相应款项。
三是房屋交付证据。比如交房确认书、物业入住记录等,证明卖方已将房屋实际交付给买方,双方对房屋交接的事实予以确认。
四是证明房屋产权相关证据。例如还迁协议等材料,证实该房屋的性质及卖方对房屋拥有合法的处置权。
准备充分且有效的证据,对于起诉要求卖方履行过户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三、还迁房卖方不过户起诉需要什么证据材料
起诉还迁房卖方不过户,需准备以下几类证据材料:
一是房屋买卖相关证据。包括,若没有书面合同,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能证明双方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意向、价格、付款方式等关键内容的材料也可。付款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条等,用以证明已按约定支付房款。这些能确定双方存在房屋买卖法律关系及各自权利义务。
二是房屋交付证据。比如交房钥匙收条、物业入住手续等,表明卖方已将房屋实际交付给买方,进一步佐证买卖事实。
三是关于还迁房性质及卖方权属证据。如协议,可明确房屋来源及卖方对房屋的权利情况。相关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材料,证实房屋产权归属,确保卖方有过户的权利基础。
四是催告卖方过户的证据。书面催告函及邮寄凭证,或短信、微信等催告记录,证明买方积极要求卖方履行过户义务,而卖方拒绝或拖延,以此说明纠纷产生原因及责任在卖方。准备充分证据,有助于在诉讼中有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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