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在劳动法第几条
拖欠工资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一条款是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权利的重要法律依据。
在实际中,拖欠工资的情况时有发生。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可以采取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及时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
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这些证据对于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拖欠情况非常重要。同时,劳动者也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也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否则不仅会面临法律责任,还会对企业的声誉和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总之,劳动法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权益有着明确的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该认真遵守,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劳动者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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