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行政枉法裁判罪
一、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行政枉法裁判罪
1、满足以下条件下才能构成行政枉法裁判罪:主体是从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审判活动;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在行政审判活动中作枉法裁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量刑标准有哪些
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怎样进行量刑要依据犯罪情节而定,情节严重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不依法采取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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