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枉法裁判罪构成
一、行政枉法裁判罪构成
1、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为: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哪些
新刑法对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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