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罪是单位负责还是领导负责
一、恶意欠薪罪是单位负责还是领导负责
1、单位主要人员负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七十六条 之一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恶意欠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1、可以。行为不仅可以按案件处理,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无疑对一些无良老板的拖欠行为是一个震慑。按照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恶意欠薪,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将被追究刑责。
2、最高人民发布《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明确,无疑对恶意欠薪行为形成进一步威慑。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