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合同的几种情形
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以下是具体的几种情形:
首先,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和扩散。
其次,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需要得到妥善的安置和照顾,用人单位有责任保障他们的权益。
再者,当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时,用人单位同样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是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和休息的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一定的保障。
此外,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对女职工特殊权益的保护,体现了对女性劳动者的尊重和关爱。
还有,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避免他们在临近退休时面临失业的风险。
最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以确保在其他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劳动者的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
总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应当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来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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