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等。
以下是一些较为常见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因为此时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存在特殊情况,需要特别保护。
二是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对于这类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会对其生活和未来造成极大的影响,法律给予特殊保护。
三是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者在此期间需要治疗和恢复,不适合解除劳动合同。
四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这是基于对女性特殊生理时期的保护。
五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保障劳动者在临近退休时的工作稳定性。
法律还规定了其他一些情形下也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劳动者如果遇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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