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哪些情形不享受年假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年假是劳动者的一项重要福利,旨在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利和身心健康。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员工可能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首先,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且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这是因为寒暑假已经为职工提供了足够的休息时间,如果其休假天数超过了年休假的天数,那么在该年度内就不再享受年休假。
其次,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也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事假是职工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的情况,如果请假时间过长且单位未扣工资,那么就可能影响到其年休假的享受。
再者,对于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如果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均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这是因为病假是职工因病需要休息的情况,如果病假时间过长,说明职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来恢复,因此在该年度内不再享受年休假。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情形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在执行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员工也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在享受年休假的同时,也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