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三包谁负责
门前三包一般由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管理人负责。
门前三包是指临路(街)所有的单位、门店、住户将担负起一定范围的市容环境责任,承担一定的城市管理任务。其具体负责主体通常为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管理人。
所有人是指对建筑物拥有所有权的个人或单位;使用人则是基于租赁、借用等合法关系而实际使用该建筑物的人;管理人可能是受所有人委托对建筑物进行管理的个人或单位。
在实践中,门前三包责任的落实对于城市的整洁、有序和美观具有重要意义。比如,责任人需要负责包卫生,保持责任区内地面清洁,无垃圾、污水、痰迹等污物;制止和劝阻随地吐痰、乱扔瓜果皮核、烟蒂、纸屑等行为;制止乱倒垃圾、污物、污水、粪便和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包绿化,负责保护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维护绿化设施的完好,制止攀折花木、践踏草坪、在树上钉钉挂物等行为。包秩序,负责维护责任区内的良好秩序,做到无乱堆杂物、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行为。
明确门前三包的责任主体,有助于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同时,相关部门也会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门前三包责任的有效落实。如果责任人未能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可能会面临相应的处罚。因此,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充分认识到自身的责任和义务,积极主动地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
(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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