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种类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等。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其情形种类多样。
首先是协商解除,这是较为常见的一种,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比如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等。
再者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还有经济性裁员等特殊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解除情形有着不同的程序和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如工资结算、工作交接等。法律对于解除劳动合同有着明确且细致的规定,任何一方违反规定都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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