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一个月辞职不给工资怎么办
遇到做了一个月辞职后不给工资的情况,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协商沟通,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来解决。
当面临这种不合理的情况时,劳动者不必慌张或焦虑。应尝试与单位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理性的沟通和协商,明确表达自己对工资的诉求,并了解单位不给工资的具体原因。在沟通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谈话记录、邮件往来等。
如果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理劳动纠纷。在投诉时,需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工作情况和工资未支付的事实。
劳动者还可以选择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之一,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并按照仲裁程序进行处理。在仲裁过程中,要积极准备证据和材料,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同时,劳动者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以获取更准确和有效的法律建议和帮助。在整个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依法依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强调的是,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任何拖欠工资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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