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超过几年法院不受理了
一般情况下,借钱超过三年诉讼时效,法院可能会受理,但如果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原告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
这并不意味着超过三年法院就一定不受理案件。法院仍然会受理案件,但如果被告提出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且经审查属实,那么原告的请求可能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存在中断、中止等情形。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比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或者申请仲裁等,都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因此,借钱超过三年后,并不绝对意味着法院不受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证据来综合判断。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应当及时主张权利,以避免因诉讼时效问题而导致自身权益受损。同时,借款人也应当诚实守信,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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