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超过几年法院不受理了
一般情况下,借条超过三年诉讼时效,法院可能不会受理,但也存在特殊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而言,如果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并不意味着法院绝对不会受理。在一些情况下,虽然诉讼时效已过,但如果借款人自愿履行还款义务,之后又反悔要求返还已偿还的款项,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如果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那么诉讼时效期间会重新计算或暂停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例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都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比如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情形。
总之,借条超过三年诉讼时效,法院并非绝对不受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同时,为了保障自身权益,权利人应及时主张权利,避免诉讼时效过期带来的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