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受到损害诉讼时效怎么算
身体受到损害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身体受到损害要求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实践中,确定身体受到损害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关键。通常,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受到损害,包括知道损害的事实以及知道或应当知道加害人是谁。如果权利人在受伤后一直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并不开始计算。然而,这种情况下,最长的诉讼时效期间也不能超过二十年。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诉讼时效可能会出现中断或中止的情形。例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或者申请仲裁等,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而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总之,对于身体受到损害的诉讼时效问题,应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准确判断和适用,以确保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权利人也应及时主张权利,避免因诉讼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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