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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为几年

合飞律师3个月前 (04-20)普法百科4
法律解析: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对于身体受到伤害要求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这一规定明确了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权利人在三年内没有行使自己的权利,那么在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就可以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从而可能导致权利人的权利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是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权利人在权利受到损害后,一直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了损害,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就不会开始计算。同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可能会出现中断、中止等情形,这些都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来进行判断和处理。

在遇到身体受到伤害的情况时,权利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利,包括及时就医、收集证据、与对方协商赔偿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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