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精神病离婚小孩归谁抚养好
一般情况下,精神病患者可能不具备直接抚养孩子的能力,小孩的抚养权通常会判给另一方健康的监护人,但也需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在涉及有精神病一方的案件中,关于小孩抚养权的归属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如果一方患有精神病,其抚养孩子的能力可能会受到严重影响。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会首要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
通常来说,健康的一方在抚养能力上具有明显优势,更有可能获得抚养权。但这并不是绝对的,法院还会考察以下因素:精神病的严重程度,如果病情较为稳定且不影响正常照顾孩子,可能会适当考虑其抚养意愿;另一方的抚养条件,包括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能力等;孩子的意愿,尤其是年龄较大的孩子,其意见可能会被参考;既往的抚养情况,比如孩子一直主要由哪一方照顾等。
即便抚养权判给了健康的一方,患有精神病的一方仍可能享有探视权,以保持与孩子的联系和情感交流。如果精神病患者经过治疗后病情好转,具备了一定的抚养能力,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申请变更抚养权。
总之,确定精神病离婚案件中小孩抚养权的归属需要综合考量多种因素,以保障孩子能在一个稳定、健康、有利于其成长的环境中生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