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有精神病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
一方有精神病后,孩子的归属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
1. 一般来说,如果患病一方的病情严重,无法履行,或者可能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那么孩子很可能判给另一方。
2. 法院会着重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比如健康一方的经济状况是否稳定,能否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环境。
3. 孩子的意愿也会被纳入考量。如果孩子已经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和表达能力,其对抚养人的选择会有一定的影响。
4. 还会考虑双方的品德、教育程度等因素,以确定谁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发展。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并不是绝对的,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来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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