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退休职工死亡后可以领取哪些费用
未退休职工死亡后,其遗属一般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当未退休职工不幸死亡后,其家属有权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和费用。其中,丧葬补助金用于支付丧葬事宜的相关费用。它的标准通常是根据当地的规定或职工所在单位的相关制度来确定。抚恤金则是对遗属的一种经济安抚。
具体来说,丧葬补助金的金额会因地区、单位性质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一般会参考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丧葬费用的平均水平来制定合理的标准。
抚恤金的发放通常会考虑到职工的供养亲属情况。比如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能会被列为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计算方式也可能因地区和单位的不同而存在差异。有些地方可能会按照职工生前的工资水平或一定比例来确定抚恤金的数额;而有些单位可能有自己特定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在办理领取这些费用的过程中,遗属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职工的死亡证明、与职工的关系证明等。具体的要求和流程可以向职工所在单位或当地的社保部门咨询了解。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对于未退休职工死亡后可领取费用的规定和标准可能会有所变化。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遗属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确保能够准确了解并领取应得的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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