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先扣利息叫什么行为
借款先扣利息的行为通常被称为“砍头息”。
“砍头息”是一种在民间借贷中存在的不合理现象。它具体是指在出借资金时,出借人预先从本金中扣除一部分利息,借款人实际到手的金额小于约定的借款本金。
这种行为存在诸多问题。它违反了公平原则。借款人本应按照约定的本金数额来使用和归还资金,但因为被预先扣除了利息,导致其实际可使用的资金减少,却仍需按照约定本金来计算利息和还款,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在法律上可能存在争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的利息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来计算,而不是约定的本金。如果存在“砍头息”,在计算利息时可能需要进行调整。“砍头息”也可能导致一些不良后果。例如,借款人可能因为实际到手资金与预期不符而出现资金困难,进而影响其还款能力,增加借贷纠纷的风险。
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借款人应当明确自身的权益,要求按照实际出借金额来计算利息和还款。同时,出借人也应该遵守法律规定,避免采用“砍头息”这种不合法的方式。如果因为“砍头息”产生了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争议,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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