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般情况下,工伤后企业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是可以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职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对工伤职工的一种特殊保护。
并非在任何情况下企业都绝对不能解除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如果工伤职工存在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在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期满时,若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而应将劳动合同期限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
需要强调的是,用人单位在处理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关系时,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不得擅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同时,工伤职工也应了解自身的权益,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工伤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较为复杂,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和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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