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是否需要赔偿营养费
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在某些情况下是需要赔偿营养费的。
人身损害中,营养费是一项重要的赔偿项目。当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需要额外补充营养以促进康复时,侵权人可能需要承担营养费的赔偿责任。
营养费的赔偿通常需要根据受害人的具体伤情和治疗需要来确定。如果受害人的伤势较为严重,例如大面积创伤、骨折、手术等,医生可能会建议增加营养摄入,这时就更有可能支持营养费的赔偿。
营养费的赔偿标准并非固定不变,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一般会参考当地的生活水平、受害人的实际营养需求以及治疗情况等。
在司法实践中,要主张营养费的赔偿,受害人通常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医疗机构出具的明确建议加强营养的医嘱或诊断证明等。
如果双方对营养费的赔偿存在争议,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判断和裁量。法院会审查受害人的伤情、治疗过程、营养需求的合理性等,以确定是否应该给予营养费赔偿以及赔偿的具体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人身损害案件都会涉及营养费赔偿,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当事人应该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要求,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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