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期限是什么
试用期期限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而定,一般有相应的规定。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试用期的期限主要与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关。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需要注意的是,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支付工资、提供劳动保护等。劳动者也应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如果在试用期内出现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正确理解和把握试用期的期限规定,对于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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