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怎么处罚量刑?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量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对于此罪的量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具体的量刑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确定最终的刑罚。例如,造成的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包括对受害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大小、影响的范围等;犯罪主体的主观过错程度,是故意还是过失,以及过失的大小;犯罪主体的身份和职责,是否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犯罪行为的情节,如违规操作的次数、违规的严重程度等。
如果犯罪行为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或者犯罪主体具有较为恶劣的情节,可能会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反之,如果犯罪行为的危害后果相对较轻,犯罪主体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法院可能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准确的量刑应当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由法院依法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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