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是指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具有以下构成要件。主体方面,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而进行销售,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
这里所说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是指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所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主要是指国家或者有关部门为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针对不同产品制定的强制性标准。
该罪的“严重后果”通常包括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例如,因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导致人员重伤或死亡,或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等情况。
对于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将依法受到刑事处罚。其刑罚的轻重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和后果来确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刑罚。
在司法实践中,准确认定该罪需要综合考虑产品的性质、生产销售行为、后果的严重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同时,对于涉及此类犯罪的案件,司法机关会严格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