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辞职扣钱合法吗
签了劳动合同辞职时扣钱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般来说,员工依法辞职不应该被随意扣钱。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正常的辞职程序下,用人单位无权扣除员工的工资。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可能会导致用人单位扣除一定费用:
一是员工在工作期间给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单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员工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 20%,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是员工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某些特殊约定,比如培训服务期约定、竞业限制约定等,在违反约定的情况下,单位可能根据约定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或承担其他责任。
然而,如果单位以其他不合理的理由扣钱,如所谓的“离职手续费”“档案管理费”等,这就是不合法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返还被扣除的款项,若单位拒绝,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判断辞职扣钱是否合法,关键要看扣钱的理由和依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第九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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